2)第583章 夫妻店性质的爱音事务所_重生四合院,开局是八十年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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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恶化了,加上他父亲也病倒了,所以佐田雅志近期已经没有意思继续出征歌坛了,要先养病。

  也幸亏前段日子佐田雅志被一番宣传,被迫住院,这才及早发现他的肝病恶化,如果再不积极治疗,很可能会恶化成肝癌。

  可能是被这些言论吓到了,佐田雅志不但强行戒了烟酒,而且也听了医生的话,把所有的应酬都推掉了,就连佐田事务所也选择暂时关闭。

  既然佐田雅志这段日子要养病,不能继续工作了,那不能耽误曹志强的前程,所以佐田雅志前些日子主动找到曹志强,提出要跟他解约。

  看到佐田雅志这种情况,曹志强也没啥好说的,只能安慰了他几句,并承诺彼此是永远的朋友,这才跟对方签署了解约协议。

  解约之后,曹志强就不再属于事务所了,本来佐田雅志想推荐曹志强去自己朋友开的事务所,但曹志强却拒绝了。

  因为曹志强忽然发现,其实他根本不需要再签约其他事务所。

  原因很简单,那就是曹志强不需要。

  一般日本的歌手签约事务所,大都是因为事务所有强大的人脉跟实力,能把一个歌手更好的包装跟推广出去,再就是免去歌手的各种繁琐事务。

  说白了,事务所就是一个服务性质的中介,可以帮助歌手更好的拓展人脉跟业务,让歌手免去俗务的打扰。

  但对于真正的实力派来讲,根本不需要这些。

  就好比曹志强,如果他每首歌都是大热歌,然后他本人成了真正的实力派,那不需要他去求爷爷告奶奶,而是唱片公司求着来找他。

  当然,事务所还有个好处,那就是能合理避税。

  因为如果一个歌手单独跟唱片公司签约,那产生的收益,就要缴纳一笔昂贵的个人所得税。

 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是累进税,赚的越多交的越多。

  可如果你有一个事务所,那就可以免除很多累进税。

  当然,曹志强身为一个还没有长期居留权的外国人,按照目前的日本法律,他没法在日本开办一个经营性质的事务所。

  所以曹志强就让中森明菜以自己的名义开办一个事务所,曹志强只是股东。

  外国人是可以入股日本事务所的,而且持股的比例也没有限制。

  所以由中森明菜的名义开办的这个“爱音事务所”,法人是中森明菜,社长也是中森明菜,但会长却是曹志强。

  原因就是持股比例。

  爱音事务所目前的股份比例是二八分,也就是中森明菜占两成,曹志强占八成。

  由于曹志强占据绝对多的股份,所以他是当之无愧的会长。

  这样的好处自不必说,以后分钱的时候,曹志强能分的更多。

  不过这个持股比例目前来说只是分钱有用,具体的公司行政权,还是在法人兼社长,也就是中森明菜的手里。

 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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