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88章 你我携手,合作共赢_重生四合院,开局是八十年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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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如果有个国内的正经出版公司,能搞一个正版授权的发行,哪怕单张唱片给的钱不多呢,但数量优势可以弥补啊。

  有什么地方,能比的上大陆十亿人的市场啊?

  再者说,就像曹志强所说的那样。

  大陆既然开放了,演艺界不可能一直这么保守,早晚会跟国际接轨,也早晚会注重创作人的版权意识。

  到那时候,先行者必然会吃到最大的红利。

  当然了,这些内容,都是听起来很美罢了。

  真要是实际操作,受限于两国的国情不同,必然会出现一些差异跟问题。

  比如说,日本艺人来中国发行唱片,我可以不宣传啊。

  只要不主动宣传,再把磁带价格定的高高的,比如磁带卖个三十元一盘。

  那么在这种高价之下,除非你特别出名,拥有一些铁粉,否则唱片销售必然受阻。

  开玩笑,现在国内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,也就四十元左右,一盘普通的音乐磁带也就卖十块八块。

  你这倒好,一盘日文歌磁带就要卖三十元,这有几个人去买啊?

  不过这也有说头,真要说起来,就说这价格是跟国际接轨,定价太低体现不出日文歌手的段位,这样应该就可以糊弄过去了。

  如此一来,那些日文歌手就不可能冲击国内市场,可以给国内一个很大的缓冲期。

  这其实跟进口保护壁垒是一个道理,都是为了保护脆弱的国内流行歌市场。

  因此,曹志强的真正目的,并不是真的想引入大量日本艺人来国内圈钱。

  相反,他是要通过所谓的“对等原则”,让自己以及自己培养的艺人,也能够以极其优惠的方式,正大光明的去日本圈钱。

  就算自己的手下,暂时找不出能唱好日文歌的艺人去日本捞钱,但曹志强可以自己上啊。

  他有着金嗓子级歌喉,还有顶级的吉他演奏,又有后世大量流行歌曲可抄,日文也是顶呱呱。

  这么多因素综合在一起,只要给他机会,他一个人的力量,相信就能立刻在日本成为现象级的偶像,捞取到大量的利润。

  他可是记得,此时日本年轻人追星的疯狂,那可是首屈一指。

  只要能以自己为中心,把日文跟中文音乐反向输出到日本,名利双收是妥妥的。

  自己出名之后,再把其他人带一带,继续在日本出道赚钱,应该也没啥大问题。

  比如说,自己可以组一个男子组合,就跟后来的beyond乐队一样。

  咦,这么说来,beyond乐队好像也是成立于1983年,具体哪月忘了,反正是同一年。

  不过男子组合好像没啥意思。

  对了,咱可以玩男女搭配,类似飞儿乐队那种。

  比如说,乐队中除了自己,其他都是女人,这好像挺有搞头的。

  至于怎么选艺人,这也简单。

  中央音乐学院有的是会玩乐器的好学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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