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383章 当然要特殊对待_金牌主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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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报道了一起拐卖人口的案件,这件事发手在云丰市的一家医院,一位名叫李晓华的护士,配合两位医生给一位名叫艳艳的产妇做了引产手术……”

  汪谦把曹智吉遇到的那件事,经过他后来一番调查之后的详情,原原本本地讲述了出来,谈到了社会人性、谈到了《觉点谈谈》的报道对案件判决的影响。

  “那么大月份引产,身为母亲确实够狠心。但既然选择不要了,孩子被人救活之后,送给没有孩子的家庭,让他们的家庭圆满、让孩子能活下去有什么不可以的?提出那么多的费用,给我的感觉孩子只是她要钱的工具!狠心的人,你没脸要回孩子,也不配做母亲!如果收养的人能善待这个孩子,是最好的选择,如果非要把孩子接回来,想想舆论压力,孩子会在什么环境下成长?一个把他引产的母亲,为了钱才把他接回的人,唉,想想都可悲!”

  “法律的底线应该是保护一个人的生命权。无论在任何情况下,夺命者告赢救命者都是人性的倒退。引产就是谋杀自己还没生下来的孩子,对孩子有谋杀罪,至少是谋杀未遂的人,也配有监护权吗?国外四个月以上胎儿引产就是谋杀,要被判刑坐牢。国内不坐牢也应该丧失监护权吧?110万,拿人民法院开玩笑了,是不是想钱想疯了?”

  “以后再遇到这样的情况,发现引产的婴儿是活的,让医院都昧着良心直接掐死,这样就没有拐卖了吧?孩子判给这个亲生母亲就更搞笑了,跟谋杀犯在一起生活有谁愿意看到?不管怎么样孩子是活着来到了这个世上,是一个独立的生命,所有的判罚都应该以这个为起点,母亲既然选择了引产,就已经有了谋杀的动机,还谈什么血缘关系?更不能支持她从这个孩子身上得到任何好处或是补偿。我们的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更应该关心的,是跟进这个思想有严重问题的母亲有没有虐待这个新生儿,而不是去抓捕那位救了人的护士!”

  “以后,这个孩子长大了,知道了自己这样离奇的经历,他会怎么想?会怎么做?最重要的是他会怎样去看待自己的‘母亲’?不管怎么样,我个人觉得护士做得没错,而且还要为她点赞!”

  “我们身为新闻媒体从业人员,在报道一件事情、表达自己观点的时候,我们究竟应该站在什么立场上?”

  “《觉点谈谈》的工作人员,你们应该扪心自问,在进行相关报道的时候,在表达你们的观点和立场的时候,有没有考虑过最起码的人性?”

  “不管护士的初衷是什么,她给了孩子存活下去的希望。而孩子的母亲,首先要的是孩子的命,命没要成,反讹那么多赔偿金,《觉点谈谈》的报道和立场,让人感觉他们支持的是狠心杀死孩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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