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八十九章 合群之人须入狱_锦衣大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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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个办法,就是放人。

  只有把人全放了,大家才能都安心,更不会出现为了“合群”而强行让自己孩子来县衙“自首”的情况了。

  但是要放人,必须证明这些官宦子弟无罪,要证明这一点,那就一定要找到杀死黎县尉的真凶,还有“纵马踏尸”的具体之人。

  ——即便证明黎县尉是死于弓箭射杀,但是那些纵马踏尸的人也只是逃脱了杀人之罪,还要面临另外一项罪名:犯禁。

  《大明律》:凡京城夜禁,一更三点,钟声已静之后,五更三点,钟声未动之前,犯者笞三十。二更、三更、四更,犯者笞五十。

  所以还得把那帮犯禁的勋贵子弟们抓起来才行。

  梁叛想了想道:“我们两县一无杀死黎县尉的真凶,二未抓到纵马踏尸的丁三等人,如果贸然放人,有人‘渎职失察’的罪名在都察院哪里参你两位一笔,那可不是好玩的。”

  张守拙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,问道:“那该如何是好?”

  “会同馆那位‘丹波国第一智者’呢,没有替你出主意吗?”

  “我见最近风向不对,北京都察院那几位也一直蛰伏不动,恐怕要生变化,前日便将天草芥送出城了。眼下顺流而下,估计再有二三日便出海了。”

  原来如此,张守拙这一次做得很对,梁叛也有预感,南京可能要出大事了。

  他虽然不知道北京都察院的动静,但是北京锦衣卫缇骑近百人冒着不断败露行藏和被人抓捕的危险,仍然死死扎在这南京城中,看似毫无意义的举动,其背后一定有不得不为之的理由!

  他搓着食中两指,默然思虑半晌,终于开口说道:“应天府推官李梧那里,应该搭上线了罢?”

  张守拙不明其意,还是点点头道:“上回替李伉发了那封信,李梧倒的确有几句感激的话,还拜托我务必详加探查,若是李伉有罪,他第一个大义灭亲,若是无罪,为了李家声誉也要确认其清白才可放出来,不可落人话柄——说是请我这个做叔叔的,给这小子一个教训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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