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二百六十章:开膛破肚显晶沙_我,嫦娥男闺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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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林坤一想到方才满头满脸的内脏,顿时再次一阵反胃。

  于此同时,他心中也是有一个大大的疑问。

  这不知名的大鸟,到底是什么时候盯上自己的?

  而且,山坡上这么多人,它为什么不攻击别人,而非要和自己这个消瘦的年轻人作对呢?

  如果它饥饿难耐,想拿人做点心,那么,他应该找满脸横肉,体型魁梧,膀大腰圆的王富贵才对呀?

  “坤坤,方才我也是一时心急,抱歉了!”

  嫦娥俏脸微红,瞟了一眼脸色煞白,满身血污的林坤,有些尴尬的说道。

  “小娥娥莫要自责,这次多亏了你出手,不然的话,我恐怕是凶多吉少了。”林坤摆了摆手说道。

  这一次,他真的是打心眼里感念嫦娥的救命之恩。

  “这到底是只什么鸟?居然敢躲在云层里蓄意伤害人类。”林坤一边随着众人往山下走,一边好奇的问道。

  在他的印象里,除了秃鹫,其他的鸟类,都是见人就躲的。

  “这是一只远古流传下来的火烈鸟,这东西在如今的古武村附近,很是常见,一般都是在铁锅丘西北方向的山坳里找东西吃,偶尔也会暴起伤人,但是这样的情况,很是少见。”

  “难道林坤大人身上有什么它感兴趣的东西,才让它冒着生命危险,直接从后面袭击。”

  陶季闻言,连忙解释道。

  火烈鸟?

  火烈鸟一般不是分布在阿三国、非洲和中南美洲吗?

  怎么跑到华夏来了?

  林坤闻言,心下诧异,顿时细细的观察起来。

  就见那怪鸟体型硕大,足足有七八米,通体洁白泛红,翅膀上还有点点的黑斑,脖子很长,呈S形,嘴短但很厚实,脚掌有蹼,短尾。

  除了体型硕大以外,和现代的火烈鸟,样子没有什么不同。

  不过,它如豆的眼睛中,却是有着一圈细小的金色,就仿佛是镶了金边一般。

  “奇了怪了,一般的火烈鸟,最多也就两米左右,这只鸟难道是变异了吗?”

  林坤望着已经彻底死透的怪鸟,喃喃自语道。

  而就在他仔细观察之时,王富贵已经招呼众人,前来拔毛了。

  “各位大人,今天你们可是有口福了,这鸟极难捕捉,且味道鲜美。”王富贵双手叉腰,冲着林坤和陶季等人笑着说道。

  林坤闻言,顿时满头黑线。

  玛德,老子差点被这玩意给生吞活剥了,还被内脏浇了个正着,你居然说今天有口福了?

  难不成,老子在生死线上走了一遭,到头来是为了给你们改善伙食的?

  虽然林坤心中很不是滋味,但那些古武战士却仿佛没有觉察到他的不爽,三下五除二,便将那体型硕大的火烈鸟身上的羽毛,给拔了个精光。

  没了毛的火烈鸟,双翅展开足有七米多长,身子也足有六米长短,一双尖利的爪子,刚劲有力,如果抓在人身上,肯定会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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