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七十三章 招揽_明末混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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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胆矾这东东分布很广,它是铜的硫化物在氧化之后的产物,理论上,在有铜矿的地方都能找到胆矾。中国古代一直在用铜铸造货币和兵器,千百年来,开采掉的铜不知道多少了,在那些废弃的矿洞里就有大量胆矾。只不过胆矾不好保存,它极易溶于水,而要是太过干燥,它又会变成粉末,所以在南方并不好找。不过北方秋冬两季的干旱是出了名的,在矿洞里的胆矾应该很好保存。只是大家都莫名其妙,杨梦龙要这么多胆矾干嘛?那玩意儿看着好看,可是除了中医偶尔会用它入药之外,就没有别的用处了,就算它能治病,也用不着几万斤吧?算了,钱拿在杨梦龙手里,他有钱,任性一把也无妨。

  一一安排好之后,杨梦龙又吹了一通牛皮,向大家描绘了一幅跟他合作的美好蓝图,把大家哄得晕呼呼的,连是怎么离开这个临时指挥部的都不知道。

  当戚虎也晕呼呼的走出去的时候,杨梦龙突然叫:“老爷子,等等!”

  戚虎转过身来:“还有什么事?”

  杨梦龙拖过一张椅子:“坐下来,咱们好好聊聊。”

  戚虎坐下,默默的看着杨梦龙,杨梦龙也默默的看着他,心里都有几分感慨。

  一转眼,大半个月就过去了。

  在二十多天前,杨梦龙他们第一次相遇,那时候,杨梦龙还是战场上的童子军,完全凭着本能干掉了四名入村屠杀的后金骑兵,然后被那一具具血淋淋的尸体给吓傻了。而戚虎,则是一筱雨芳手下一个老实憨厚的佃农,靠着几亩瘦田维持生活,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,他也不曾向谁提起过自己的过去。现在呢?一场恶战改变了双方的命运,杨梦龙成了崇祯皇帝亲封的舞阳千户,而这个老人,还不知道自己的路在哪里。

  世事如棋,果然不虚。

  杨梦龙心里有些感慨。来到明末快一个月了,在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,他所经历的事情比以前十八年加起来的还要多,还要离奇。以前的他好斗归好斗,手却从来没有沾过鲜血,说白了,跟别人打架不过是一种消遣,满足自己某方面的心理需要的特殊爱好罢了,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去夺取某个人的性命,从来没有。然而,在这段时间里,他不止一次与凶狠的敌人舍命相搏,一次次将致命的弩箭射向对方的胸口,将砍向对方的颈脖,然后看着鲜血喷溅,看着对方倒在血泊中抽搐惨叫,这段时间他手里的人命实在太多了,多到他都有点记不清自己到底杀了多少人了。每次终结一条生命,心里总会感到恐惧不安,晚上甚至会做噩梦,不过打从射杀塔布伦那一战之后,就很少做噩梦了。那一堆堆的尸体让他明白,这个年代跟他生活的那个年代完全不是一回事,二十一世界的中国,法律仍有诸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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