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一百四十六章 新郑来使_郑王天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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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功已酬,爵亦已授,然今日忽汇集父老于此,非只授爵酬功之一事也!”

  “《诗》云:‘邦畿千里,维民所止’又云:‘民惟邦本,本固邦宁’,往者棘泽之不宁,长葛内忧,士庶离散,败家破业有之,妻离子散有之,此棘泽故也,乡人曰:‘恶不可恃,善不必扬’,正所谓‘善不积不足以成名,恶不积不足以亡身’,棘泽为祸之烈,此父老兄弟所共见共知也!”

  “忽负长葛之重,行奋进之事,终破盗寇于棘泽,然忽经年日浅,不明不敏不识不智,故今日棘泽自三匪首以下及大小匪首并其余人等,二百三十余人,尽付于公论!”

  话音刚落,长葛圜吏便按照郑忽原先的安排,将被关押的匪寇押了出来。

  为了保持秩序,防止有人因情绪激动而出现骚动甚至是酿成暴乱,郑忽还特意将长葛的驻兵给调了过来,用以维持秩序。

  任何时候都不要低估诸夏民族的复仇决心。

  远的不说,就说豫让为了给智瑶报仇,甘愿漆身为癞,吞炭为哑。

  事君尚且如此,为人子者事父事母,为父为母者垂爱子女更不必说。

  若任由这些人有仇的报仇,有怨的报怨,估计那些曾为祸乡里的匪寇身上难剩下哪怕是一丝肉!

  吃人肉在中国古代从来不是特例,虽谈不上普遍,但也时常发生。

  在历朝历代的史书里都人相食或者易子而食得记录。

  像人妻瞒就干过用人肉干充军粮的事情。

  儒家最喜欢歌颂尧舜禹等古圣先王,说什么“尧有九年之水,不失为帝;汤有七年之旱,不害为王。”

  就以当时的生产力来说,民根本无半年可积之粮,若真有这样的灾害,那么很明显,人相食是必然。

  鲁迅说:“中国几千年历史就是一部吃人的历史!”

  这不单是对封建社会黑暗的控诉,更是对古代社会吃人现象的真实表达。

  而在如此,或许吃无辜人的肉会被社会所不容,但是吃仇人的肉绝对是被整个社会普遍接受的。

  这种事情,郑忽暂时还无法管束,社会风气如此,要想改变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。

  郑忽走下策勋台,圜吏已经将所有的匪寇分为二十余列,每列十人。

  郑忽走到最前面对着观礼的人道:“诸位父老只须指出相关人等,并陈其罪,自有圜吏负责处置,不舍有罪,亦不伏无辜!”

  “且父老亦当知,棘泽大匪首被殴死于圜中,二匪首死于剿讨之役,其余盗寇尽在此处!”

  说完,人群中开始骚动,之后陆陆续续有人站出来指认仇人。

  指认的人越来越多,很多被缚的匪寇也越来越惊慌,能坦然面对生死的终究是少数。

  被指认出有罪的都被圜吏拖到洧水河畔进行处决。

  在古代,冬天就是个处决犯人的好日子。

  随着被指认出来的匪寇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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