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Chapter113(二更) 雾迷黑……_博物学家,专业暴富[综名著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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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运气不好,正好赶上了地裂天开下骷髅的时候。

  另外,这里应该没有魔法之心。大门上刻着向下的漏斗装满骷髅,那不是象征意义,而是非常写实的画风。

  难道判断失误了

  魔法城堡的布局没有太多弯弯绕绕,门上是什么图案,门后就有什么世界魔法之心就在「颗心脏」的那扇门背后

  要验证猜想,得先从骷髅漩涡里逃出去。

  眼看被骷髅潮推搡,距离大门方位越来越远。两人逆流而上,奋力游泳。

  然而,骷髅们如汹涌潮水一波一波袭来,似乎发誓要将两人淹没。

  “这样不行,我们得想一想办法。”

  弗兰肯斯坦觉得必须跳出这种逃生方式。

  瞧两人现在是用电线与兔子身体在游泳,姿势看起来非常滑稽,而游泳必被骷髅潮包围。

  “或许,我们真得把自己当成电线与兔子。听说兔子弹跳很厉害的。伯爵,瞧您又是长腿兔,想必弹跳力更厉害。您能不能充分发挥兔子的特长,将这些骷髅骨架当跳板我爬在您的背上,一起离开”

  变身后,体重也发生了变化。

  爱德蒙之前托举了耳廓狐珀尔,亲手证实那是一只小狐狸的体重。

  理论上,成为电线的弗兰肯斯坦非常轻,趴在北极兔的背上不会造成任何负担。

  “好,试一试。”

  爱德蒙尽力说服自己代入一只北极兔,暂停人类的思维模式,用现在的身体本能去逃生。

  失败了几次之后,他真是动如脱兔,一个跳跃就是米远。

  “踏、踏、踏”,一下接一下,以骷髅骨架为着力点与跳板,朝着来处的大门飞奔而去。

  背上的弗兰肯斯坦不能说是轻如鸿毛,但作为电线真是没多少分量。

  眼看大门近在咫尺,却有一只巨形骷髅脑袋拦住前路。

  不是人骨,而是一种没有见过的怪兽,形似霸王龙的骷髅。

  虽然没有眼珠,可它传递出了浓烈杀意。似乎是说不论死活,没什么能从这里离开。

  巨兽骷髅裂开白骨森森的大嘴,就要将兔子与电线给吞进去。

  不行

  不能让两个人都死在这里。

  弗兰肯斯坦早就不准备活了。

  亲朋好友都因为他的偏执被尸怪杀死,他已经没有什么留恋,唯一的心愿就是杀死缝合尸怪。

  如今确定即便自己死去,也会有坚定可靠的人能托付遗愿,那么也就不必害怕牺牲。

  灵光一动,伯爵能用兔子本能,他应该也能用电线的属性导电。

  意识到这一点,他跳了起来,离开了兔子背脊。

  将一端电线刺向怪物头骨,另一端则是朝着半空中雷电闪击处探去。

  电闪雷鸣之间,强大电流通过电线,将挡路的骷髅怪物瞬间击成粉末。

  爱德蒙最后一跃,前爪勾上了大门把手用力将其按下,后腿灵活一勾将那团差点坠落骷髅潮的电线给捞了起来。

  兔子扯着电线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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